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A和B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B技术进行治疗。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3-06-13  35

问题 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A和B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B技术进行治疗。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
B、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医疗费,但可以扣除B技术的收费额
C、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或赔偿损失
D、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但是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94条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本意的关键是看王某是否享有法定解除权。题干中用词是“治疗失败”,意在表明王某订立合同的目的已经不能实现。因此王某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的行为属于行使解除权的意思通知行为,王某与医院之间的医疗合同已经解除。《合同法》第97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A正确、C错误,D错误。医院使用了B技术进行治疗,已经支付一定的器材、药物和劳务,医院受有损失,但是由于“治疗失败”,王某并未受有利益,因此医院就B技术支出的费用在王某和医院之间不成立不当得利之债。医院不能扣除B技术的收费额。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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