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当事人延误了下列哪些期限而导致其权利丧失的,不能予以恢复?

admin2019-08-23  28

问题 因当事人延误了下列哪些期限而导致其权利丧失的,不能予以恢复?

选项 A、优先权期限
B、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
C、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
D、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

答案A,D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该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该条第二款规定,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该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该条第五款规定,该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其中《专利法》第二十四条涉及的是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专利法》第二十九条涉及的是优先权,《专利法》第四十二条涉及的是专利的期限,《专利法》第六十八条涉及的是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故当事人延误了优先权期限和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而导致权利丧失的,不能予以恢复。
    综上,本题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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