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代位权+民事诉讼2012年3月,原告杨文起诉被告常海称:锦鲤有限责任公司经县法院判决应偿付原告房款6万元,现该公司无力偿还,而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常海享有3万元债权,该公司同意将此款给原告,但又怠于行使该债权。原告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代位行使,要求
代位权+民事诉讼2012年3月,原告杨文起诉被告常海称:锦鲤有限责任公司经县法院判决应偿付原告房款6万元,现该公司无力偿还,而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常海享有3万元债权,该公司同意将此款给原告,但又怠于行使该债权。原告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代位行使,要求
admin
2017-04-09
30
问题
代位权+民事诉讼2012年3月,原告杨文起诉被告常海称:锦鲤有限责任公司经县法院判决应偿付原告房款6万元,现该公司无力偿还,而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常海享有3万元债权,该公司同意将此款给原告,但又怠于行使该债权。原告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代位行使,要求被告直接向原告偿付3万元借款及利息,被告常海辩称:被告不欠锦鲤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原告出示的借条系被告在锦鲤有限责任公司任经理时所做的财务手续。即使此借条成立,原告也不能行使代位权,因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尚被告工资18642元,集资款1.5000元,两相抵销。锦鲤有限责任公司欠原告6万元房款属实,原告曾多次向锦鲤有限责任公司追要,因公司无力偿还,就把被告写的借条给了原告。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该县法院曾于20l1年12月判决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偿付原告房款6万元,锦鲤有限责任公司至今未付,被告在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写有《借条》,内容是:“今向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借现金三万元(30000元),常海2011.7.6”,原告向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催款,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将此借条交给原告,由原告行使该借款债权,另,锦鲤有限责任公司欠被告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工资共计18642元,被告于2011年5月31日曾向锦鲤有限责任公司交纳集资款15000元,以上两项合计33642元,锦鲤有限责任公司尚未支付。
根据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法院对本案处理的做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法院若采取简易程序审理,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B、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起诉
C、如果法院判决原告败诉,原告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应由锦鲤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D、原告与被告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原告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应以锦鲤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起诉
E、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答案
A,E
解析
(1)选项A: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2)选项B:应为“裁定”驳回起诉;(3)选项C: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故应由杨文承担;(4)选项D: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应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选项E:原告杨文诉讼请求不成立,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yU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并报水利部备案。
某施工单位中标一座铁路大桥(施工范围不含图中阴影部分),该桥跨越某三级通航河流,主跨为下承式钢梁,架桥机运梁车均可以在上面行驶。边跨为32m简支T形梁,要求现场制梁,采用公铁两用架桥机架梁,工期要求20个月,孔跨布置详见下图。问题:该特大桥控制工期
钢板桩围堰的施工程序为()。
砌体的受力特点是抗压强度较高而抗拉强度很低,所以砌体结构房屋的静力计算简图大多设计成()方案。
1.背景李某购买了一住宅,产权登记在其母王某的名下。该住宅工程的设计单位为天润设计公司,该公司设计资质等级为二级。房屋竣工交付后,李某委托了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一:
城区A地块因旧城改造拟进行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为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房屋新建、改建、出租等审批手续,该书面通知中应载明的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关于投标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某建筑公司与某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预先垫付20%的工程款,但没有约定利息的计算方法。后两公司就工程款支付发生争议,建筑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开发公司支付工程款并偿还垫付工程款的利息,人民法院应()。
下列各项中,属于意定之债的是()。
2014年5月5日,因A公司未能偿还对B公司的到期债务,B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A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通知后,于5月9日提出异议,认为本公司未达破产界限,理由是:第一,B公司对A公司之债权由C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而C公司完全有能力代为清
随机试题
克伯屈是美国教育家,杜威教育哲学的诠释者,被称为“()教学法之父”。主要观点:把学生有目的的()作为所设计的学习单元;根据不同的目的,他将设计教学法分成()种类型:()者设计、
行政机关公务员奖励中审批机关是国务院的奖励可能是
频数表的两个特征是
某市一化工厂,占地面积为12.9ha,企业有员工140人,主要为周边村庄百姓。2010年5月14日9时,磺化车间一班次操作工王某和李某按照投料比例加入氯磺酸至反应釜中,加入催化剂和滴加硝基苯后,由于蒸气压力不够,当班没有进行升温操作;下一班次同样没有进行
昌盛服装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就开发产品问题提出方案,向昌盛服装有限公司呈送了请示,结尾用语是()。
某训练基地的一块三角形场地的面积是1920平方米。已知该三角形场地的三边长度之比是5:12:13,则其周长是:
论述产业市场的特点。
词义的一般性、模糊性和全民性是词义()的重要体现。
顺序存储结构的优点是()。
日本的年降雨量高【162】1714毫米,为世界平均降雨量的一倍,是一个水资源【163】对丰富的岛国。但尽管如此,日本人仍居安思危,千方百计地节约用水,并在这方面累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水资源有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164】分,但无论哪种用途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