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二—67,多)
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二—67,多)
admin
2014-07-03
28
问题
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二—67,多)
选项
A、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
B、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C、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D、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启动,以及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由此可知,非法证据的排除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启动,也可以依据当事人等申请来启动。所以,选项A正确。既然当事人可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那么申请人就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所以选项B正确。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第1款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可知,在证据收集合法性问题上应该由人民检察院负担证明责任。所以,选项C正确。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由此可知,要排除非法证据并不是必须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予以排除,如果不能排除存在的可能性,那也是要排除的。所以,选项D错误。
近几年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考查非常频繁,主要原因在于此问题是近些年学术界研究的热门话题,另外,也属于近些年新法确立的新规则,所以需要重点掌握。本题答案为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t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检察院立案侦查甲刑讯逼供案。被害人父亲要求甲赔偿丧葬费等经济损失。侦查中,甲因病猝死。对于此案,检察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09—卷二—30,单)
甲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李某抢劫一案时,发现被告人李某可能有自首的法定从轻情节,但检察院直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那么审理本案的合议庭如何处理?
甲国人艾某在甲国打工时因不满雇主詹某,炸毁了詹某的厂房和住所,逃至乙国。艾某的行为根据甲国刑法,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甲乙两国之间没有任何涉及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双边或多边条约。基于以上情况,根据国际法,下列判断何者为正确?
以下为部分行政复议机关对某些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决定,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其中错误的有哪些?()
某交通局在检查中发现张某所驾驶货车无道路运输证,遂扣留了张某驾驶证和车载货物,要求张某缴纳罚款1万元。张某拒绝缴纳,交通局将车载货物拍卖抵缴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2—卷二—99,任)
下列有关转交送达的表述正确的是:()
下列情形中,不成立共同犯罪,对行为人分别处理的有:()
所列选项中哪些行为属于犯罪未遂______。
某公司的高层会议.卜,总经理提出在全公司的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守商业秘密条款,但董事长认为公司章程中已设立保密条款,不必在劳动合同中另加约定。某律师在为此提供的咨询意见中,对公司法规定的保密义务与劳动法规定的保密义务的区别有下列表述,其中哪些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随机试题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备用电源电源开关、主电源电源开关均处于关闭或断电状态,这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处于()状态。
()是指土地权利变动当事人双方只要意思表示一致,订立了契约,就发生土地权利变动的法律后果,以契约为生效要件。
如图6-29所示,管路系统,各段管路阻抗分别是S、2S,其总流量是()。
下列表述中()项为不正确。
教师的基本职责是()。
A、 B、 C、 D、 D从图形构成来看,题干图形都由内外两部分组成,且内部图形均与外部图形相接触,所以首先考虑内外图形接触点的个数。第一组图依次是2、3、5;第二组依次是1、4、(5)。其中2+3=5,1+
从鸦片战争列甲午战败,这个“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酿成乃是中国农耕文明与西方工业文明__________的双重结果。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某软件公司项目组的程序员在程序编写完成后均按公司规定撰写文档,并上交公司存档。此情形下,该软件文档著作权应由()享有。
Knowinghowtofitintoanofficewillcomein______formanygraduatejobs,soit’sagoodideatolookforopportunitiestospe
A、Toseparatethechangingroomsfromthepool.B、Toprovideapathtotheswimmingarea.C、Tomakethepoolshallowenoughf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