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于某经济特区的某中外合资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以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从2008年起适用低税率优惠过渡政策,且该企业自2007年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2011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

admin2014-03-21  35

问题 设立于某经济特区的某中外合资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以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从2008年起适用低税率优惠过渡政策,且该企业自2007年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2011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8000万元,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45800万元,应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925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费用3600万元、管理费用2900万元、财务费用870万元。另外,取得营业外收入320万元以及直接投资境内其他居民企业(非上市公司)分回的股息收入55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1050万元,全年实现会计利润540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350万元。2012年1月经聘请的注册税务师对其2011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后,发现以下问题:
  (1)12月20日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货款163.8万元(小汽车每辆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8万元)。该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代销汽车款    1638000
  贷:预收账款——代销汽车款    1638000
  (2)管理费用中含有业务招待费28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120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中含该企业通过省教育厅向某山区中小学捐款800万元。
  (4)成本费用中含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3000万元、职工福利费480万元、工会经费9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0万元。
  (5)7月10日购入一台符合有关目录要求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支付金额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当月投入使用,当年已经按会计准则规定计提了折旧费用11.7万元。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乍产的小汽车适用消费税税率为9%、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12月未“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账户借方无余额;购买专用设备支付的增值税34万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购入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法规定的使用期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该企业2010年尚有未弥补的亏损30万元。
  问题:
针对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相应项目需作纳税调整增加的情况,逐一说明调整增加的理由,要求列出计算过程。

选项

答案计算过程: 第15行:免税收入=550(万元) 第20行:扣除类项目纳税调增金额=60+30+112+149.15=351.15(万元);纳税调减金额=60(万元) 第23行:福利费开支限额:3000×14%=420(万元),纳税调增金额=480—420=60(万元) 第25行:会经费开支限额=3000×2%=60(万元),纳税调增金额=90—60=30(万元) 第26行: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280×60%=168(万元)<(68000+28×5)×5‰=340.7(万元),纳税词增金额=280—168=112(万元) 第28行:公益性捐赠限额=[5400(会计利润)+28×5—20×5一(28×5×17%+28×5×9%)×(7%+3%)一28×5×9%]×12%=5423.76×12%=650.85(万元),纳税调增金额=800—650.85=149.15(万元) 第39行:加计扣除=120(新技术研究开发赞用)×50%=60(万元) 第43行:折旧限额=[(200+34)÷10]÷12×5=9.75(万元),折旧的纳税调增金额=11.7—9.75=1.95(万元) 第55行:合计调增金额=60+30+112+149.15+1.95=353.1(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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