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赵某是一民营企业主,在该企业经营的两年之内,赵某采取不法手段共偷逃应缴税款达90多万元,占其应缴税额的30%。税务机关发现后依法下达追缴通知,但赵某拒绝缴纳税款,并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上门征缴时纠集数名员工殴打税务人员,造成税务人员中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对赵
赵某是一民营企业主,在该企业经营的两年之内,赵某采取不法手段共偷逃应缴税款达90多万元,占其应缴税额的30%。税务机关发现后依法下达追缴通知,但赵某拒绝缴纳税款,并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上门征缴时纠集数名员工殴打税务人员,造成税务人员中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对赵
admin
2021-08-01
23
问题
赵某是一民营企业主,在该企业经营的两年之内,赵某采取不法手段共偷逃应缴税款达90多万元,占其应缴税额的30%。税务机关发现后依法下达追缴通知,但赵某拒绝缴纳税款,并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上门征缴时纠集数名员工殴打税务人员,造成税务人员中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对赵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以逃税罪一罪处罚
B、以逃税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C、以逃税罪和抗税罪数罪并罚
D、偷税行为和抗税行为具有牵连关系。择一重罪论处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查罪数的认定问题和我国刑法相关的转化犯的规定。赵某在偷逃税款后。拒不缴纳。构成逃税罪。暴力抗税致人重伤.应当按照想像竞合犯的处断原则,在抗税罪和故意伤害罪中择一重罪处断,即按照故意伤害罪论处。所以。对赵某应当按照逃税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p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系某小区的业主,与该小区的开发商甲签订了一份露天车位使用协议,约定由甲将车位提供给张某使用,张某支付使用费8万元,使用期限60年。张某缴付了使用费后甲将车位交付张某使用。后小区业委会找到张某通知其购买的车位实际上属于占用小区绿化面积。张某与开发商甲遂发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向杨某借款30万元。并以自有的汽车设定了抵押。同时,张某还委托赵某以其汽车设定担保。后李某欠张某30万元货款未还。张某在经杨某同意后将该债务转移给李某,但张某将此事通知赵某后,赵某未予答复。张某、李某在债务到期后无力偿还,杨某要求行使抵押权。对此,下列
下列请求权中,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甲偷盗使用自己孪生哥哥乙的身份证将登记在乙名下的一处房产以乙的名义出售给了第三人丙。丙对甲乙二人的身份关系并不知情。甲丙二人于2017年1月10日交付的房款并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甲公司向供货商乙公司采购一批新型的服务器设备,价款30万元,同时双方约定由乙公司派工程师到甲公司现场进行相关技术培训。现乙公司已经向甲公司交付了服务器设备,但一直未派工程师进行现场培训。如果乙公司请求甲公司付款,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德国人凡代克曾在中国工作,经常居所在德国,在德国有一处房产,并在两国的银行均有存款,2011年凡代克因病在中国去世并未留有遗嘱。其子女对房产和存款的继承产生争议,起诉至中国某法院。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法院最终应当适用哪些法律裁决本案?(
(2002年)下列有关法的阶级本质的表述中,哪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学说?()
随机试题
在Word2010编辑状态下,当快速工具栏中“剪贴”和“复制”按钮呈灰色显示表示()
医学图像国际通用的通讯、传输标准是
女性,2岁,因腹泻3月余入院,患儿近3个月来,泄泻不止,食入即泻,粪质清稀,完谷不化,有时脱肛,形寒肢冷,面色白,精神萎靡,寐时露睛,舌淡苔白,脉象微细。治法是
下列关于解热镇痛药的使用叙述错误的是
3岁患儿,诊断为猩红热,为防止疾病传播,该患儿应隔离至
甲素知乙家有钱,且每天白天只有一老妇看家,遂起抢劫意念。为使抢劫顺利,甲先盗窃军用手枪1支,子弹10发。一切准备就绪后,将枪弹藏于身上,来到乙家。时逢老妇偶然外出,甲撬门入室,发现室内无人,于是窃得现金及其他财物总价值1万余元。正准备逃离时,老妇回来,甲遂
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按( )划分为复杂、中等、简单三类。
以下关于铲运机施工工艺的表述正确的是( )。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共有。
forewarnedisforearm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