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自诉案件的法庭审判过程当中,发现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提出建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dmin2009-03-15  37

问题 在一起自诉案件的法庭审判过程当中,发现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提出建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按自诉人撤诉处理
B、可以延期审理
C、依法拘传自诉人
D、开庭审理,缺席判决

答案2

解析 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到某些法定的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人员决定推迟审理活动,等待影响审判活动进行的法定情形消失之后,再行恢复审判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应当是B选项。
   选项A:在本题当中,应当延期审理,按自诉人撤诉处理是不正确的。
   选项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可见拘传是强制措施,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于自诉人。
   选项D:一定要注意,在刑事诉讼中,根本不存在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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