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定资料 1.“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耕一春,收一秋。病一次,汗白流。”这是在农村耳口相传的百姓民谣。 “小病拖,大病扛……”曾在农村流传的这句顺口溜的情形,出现在10岁女孩王应杰身上。从本可治愈的病,拖到危及

admin2014-03-04  19

问题 给定资料
    1.“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耕一春,收一秋。病一次,汗白流。”这是在农村耳口相传的百姓民谣。
    “小病拖,大病扛……”曾在农村流传的这句顺口溜的情形,出现在10岁女孩王应杰身上。从本可治愈的病,拖到危及生命的病,在苦打了3年后,王应杰瘫痪在床。
    王应杰生活在贵州省威宁县金钟镇大营村前林村民组,7岁那年,念完小学一年级的王应杰觉得浑身乏力,父亲王述举带着孩子到镇里一卫生所检查,医生说是缺钙,开了一些钙片,可一直没见好转。因为穷.没有更多的钱到县里正规医院看病,王应杰的病一拖就是3年。
    2006年8月,上四年级的王应杰在开学一星期后,感觉双脚越来越不听使唤,最后,王应杰的双脚麻木了,不能走路,不能上学。王述举蒙了,他怎么也不相信,一直活蹦乱跳的女儿怎么就走不了路了呢?面对瘫痪在床的女儿,王述举后悔3年前没有及时给女儿看病。
    2006年10月,把家里一些值钱的东西卖了。再借上1000多元,身揣3000元,王述举背着女儿到威宁县医院检查,查出病因是胸椎骨结核,并伴有胸椎后凸畸形、椎旁脓肿等病症。医生说,县医院技术和设备有限,治不了这病。王述举又背着女儿到了六盘水市一家医院,医生还是说没条件治疗王应杰的病。背着女儿到了省城贵阳,在一所大医院里做了全面检查,医生说,要5万元才能住院,因为农村合作医疗还没有覆盖到王述举的家乡,身上仅剩1000多元的王述举只能背着女儿走出医院。
    回到家乡,女儿的病情一天天恶化,王述举一咬牙,再次变卖了家中所有能卖钱的东西,相守多年的老黄牛卖得1200多元四头仔猪卖了600元,向亲戚借遍了钱,凑了4000元,2007年新年伊始,王述举和大女儿带着王应杰再次来到省城。
    1月的贵阳已进入隆冬,放寒假的姐姐和父亲轮流背着妹妹连续跑了一个星期,几乎跑遍贵阳各大医院.因为只有3000多元,没有一家医院肯收治这个病重的孩子。
    看着10岁的女儿,王述举流下绝望的眼泪。仅剩的3000多元是所有的家当,王述举仔细计算着开销,住每晚25元的招待所,每天啃馒头、喝凉水。重病的女儿非常虚弱,父亲一天只吃一顿饭,尽量给女儿补身体。他们从不“打的”,父亲和姐姐轮流背着王应杰奔波在大街上。可眼看着带的钱所剩无几,王述举说:“已倾家荡产了,没办法就到街上要饭,女儿才10岁,今后怎么办?”
    王应杰的惨剧只是当前社会“看病难”的一个缩影。有关专家认为,老百姓“看病难”,主要是指“两头难”:到大城市大医院看病难,在偏远农村地区看病难。我国医疗卫生至今仍是“短腿”,根本原因是我国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资源过分集中在大城市、大医院,但是社区和农村承担基本医疗的功能不强。农民得了病,在基层得不到有效治疗,只好转向城市,造成各种费用过高,超过了农民的承受能力,一些农民为此倾家荡产。
    2.我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难点和重点。根据我国的国情,不可能由国家完全负担农民的医疗费用,集体组织也没有能力全部报销农民的医疗费用,农民没有能力支付所有的医疗费用。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则是南政府支持,通过农村居民和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具有医疗保险性质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是我国农村比较理想的选择,但这种理想选择仍然面临着筹资机制不畅、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我国要建立起健全的、农民真正得实惠的医疗保障制度任重道远。
    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做好农村卫生工作对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举足轻重。白2002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农村卫生改革的热潮。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内涵丰富,政策性强,需要统筹城乡、齐头并进,但重点、难点还是在农村。如何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成为各级政府、医疗卫生机构、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2010年5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世界医药卫生发展趋势和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题进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这一任务的提出和落实,使医疗卫生工作有了制度化的保障,为医疗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和全民平等共享医疗卫生福利确立了制度基础,对医疗卫生工作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3.20世纪80年代医改把我国农村卫生事业推向了市场。20世纪80年代,政府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定位是:国家只给政策不给钱;医院建设靠国家(有一些医院还没有这样的待遇),医生吃饭靠自己;政府逐年减少对医疗的投入进而将医院逐步抛向了竞争激烈的市场。不会“游泳”的医院在市场的大海里面寻求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于是,公立性的医院随即改变原有的运行机制,在扩大自主权的基础上从追求公益转变成趋利的经济创收。医改中日趋严重的“市场化”倾向,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我同“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医院公益性逐步减弱,看病贵、看病难等弊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逐渐显露出来,农村医保状况更是雪上加霜。从20世纪80年代医改启动,到2003年初我国推行“新农合”制度重建工作开始之前,政府对农村医改一直方向不明、定位不准、责任不清。
    近年来,“政府主导”已渐成我国医改的主流思想,此时政府医改思路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人们从实践中逐步认识到:缺乏“政府主导”的医改注定难以成功。这一时期政府在农村医改中的定位也逐渐明晰起来。1997年的医改方案和2003年推行的“新农合”制度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均指出了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以及在紧接着召开的中央政治局第35次学习会议和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的重要讲话都反复重申了这一问题。至此关于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之争,在最高决策层取得了一致意见,为我同医改方向一锤定音。
    4.自2009年10月份开始,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启动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将医疗卫生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在公共财政支撑下建立了新型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着力体现“公益性”,使农民群众在农村看病也能享受到优质、价廉的就医环境和医疗服务,通过重新部署城乡医疗格局,为破解“看病难”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医改前,鄞州区有60%,以上的医疗卫生资源集中在城区,而城镇和农村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配置不合理,群众就医不便。鄞州区实施医改的第一步就是抓农村医疗卫生基础建设,区财政每年投两个亿用于乡镇卫生院改造,投1000万元补助村级标准化卫生所的改造,计划连续建设3年,实现农村医疗基础设施大变样。区委、区政府决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所的建设由乡镇政府负责。并纳入对乡镇的考核,乡镇出土地,区财政和乡镇财政共同出钱。区里规定新建乡镇卫生服务中心占地20亩~30亩、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2万平方米(国家、省标准都是不小于1000平方米)。2009年全区已有25%的镇乡(街道)卫生院完成改建续建,40%正着手实施中。该区还计划三年内建设约400个200平方米以上的高标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已有300余家村卫生站完成布点规划,近100家动工。全部建设完成后,可以实现行政村“十五分钟医疗圈”。鄞州区卫生局局长说。从前,乡镇政府对卫生院站建设积极性不高,基本没有投入,现在,除了区财政投入,乡镇财政还配套拨钱。
    在建设好硬件设施的同时.筛选并扶持一批区域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打造地方特色专科,增强其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另外,建立社区首诊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实施医疗“一卡通”,让区级医院逐步减少一般门诊服务,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更多地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
    在实施医改之前的调研结果显示,鄞州区农村医生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仅占17%,有些甚至是初中、高中毕业生。为提高农村医护人员的素质,该区实行了农村医生“大换血”。计划从2010年开始三年内每年招聘150名左右大中专毕业生,定向充实到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连续三年每年引进100名左右大专以上临床医学毕业生,定向充实到行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全科医疗服务工作,确保村村拥有1名以上具有正规学历的全科医生。2009年鄞州区先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毕业生百余名,目前第一批录用的33名医生已到农村卫生机构培训、轮岗。全区还实施医务人员“下移工程”,区级医疗单位中高级医务人员下移到乡镇定期工作,乡镇医生下移到村里,为群众上门服务。同时,出台区级卫技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和新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定期累计到基层服务一年的制度。如此一来,农村群众看病质量大大改善,区级医疗机构也有了更多时间钻研重点、难点疾病。
    鄞州区依托财政资金补偿,采取减免、控制、补助等有力措施,降低群众医疗支出,让群众看得起病。对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实行免挂号费、诊疗费和减半收取住院床位费、住院护理费的“两免两减半”政策。同时逐步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推行门诊处方限额管理,规定农村卫生机构零售药价不高于区级医疗机构同类药品的平均零售价。为落实“两免两减半”和药品限价政策,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200万元。卫生经费的保障使得医疗机构不需要再追求经济效益来维持机构的正常运转,从而遏制了大处方、滥用药等现象。2009年9月份至年底,30家医疗卫生机构共为24余万名患者减免费用585万余元,药品限价政策为患者优惠药品费用854余万元。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57万名农民参加的住院医疗保险住院有效医疗保险补偿率2008年提高到50%,门诊有效医疗费用补偿率2008年提高到30%。设立1000万元大病救助基金,有效减少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5.1961年,日本修改了运行35年的《健康保险法》,制定了全民必须参保的《医疗保险法》,目前日本国民医疗保险覆盖率是99%,为世界之最。
    日本现行医疗保险体系总体构成比较复杂,其社会保险基本覆盖全民。凡年满20岁的日本国民,都要加入医疗保险体系,这是一种强制性的保险制度。日本的医疗保险体系由“雇员健康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两大支柱构成,前者的主要对象是打工者,是指拥有5人以上的企事业的雇员及其家属;后者的服务对象比较广泛,包括农民、个体经营者、无业者、不能享受“雇员健康保险”的退休人员以及这些人员的家属。日本“国民健康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补助和保险费在资本市场的投资收益。日本“国民健康保险”的支付水平较高。日本医疗保险给付的主要是医疗费用,“国民健康保险”的保险是以家庭为单位,其给付范围包括:诊疗费及特定诊疗费的70%、高额诊疗费、助产费、丧葬费、育儿补助等。此外,日本医疗保障体系监督机构健全。审查机构是一种自下而上、具有反馈性质的审查机构,使运行过程的监督能及时纠正偏差,避免失误进入下一次循环。为了避免失控,审查官及审查委员会被赋予绝对独立的职权,受法律保护。
    巴西全国统一卫生体系规定全民享受免费医疗,农村居民按此规定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这一权利,但由于农村特别是内地和偏远地区受客观条件限制,农民仍面临看病难的问题。巴西1988年联邦宪法规定,不分种族、信仰、肤色、职业、社会阶层、居住地点,国家有义务向全民确保提供卫生服务。为此建立了全国统一卫生体系。
    1990年,国会通过卫生组织法,为实施统一卫生体系制定了细则。巴西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有一定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经过几十年的运作,其体系不断更新并日趋完善。1976年。巴西制定了面向城乡居民的医疗免费制度,用于保护弱势群体。目前,巴西主要推出的是“家庭保健计划”,并成立家庭健康小组。这一计划具有高覆盖率、高激励性、高管理性、高服务性等特点,不分贫富贵贱,人人都可以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1994年以来,政府推出家庭与社区相统一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制度,取得了很好的绩效,走在了发展中国家的前列。该计划设有专门的机构来运营,实行联邦与州统一监管,在国家社会福利部的直接管理下,成立国家医疗保险协会,并由该协会自办保险医疗机构。保险医院分为高、中、初三个档次,可以满足不同病情、不同人群的需求。巴西有严格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各有其针对性,有着严格的就医转诊制度。另外.其资金的统筹途径一般是由本人缴纳工资的8.5%--10%,雇佣单位上交相当于工资的17.5%,还有政府的税收及财政补贴,来自联邦和各州的专项资金。
    1963年韩国颁布了第一部具有保险性质的法律《医疗保险法》,当时出于经济困难的考虑,国家无法拿出更多的财力,只好采取自愿参加的方式,由于统筹平台低,导致保险层次低、覆盖面小、受益率低。后来,随着韩国经济的腾飞、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逐渐高涨,与此同时,政府也加大了对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的投入。1981年,政府决定开始在农村推行第一批试点,到了1988年,这一制度逐渐推广普及农村,约90%的农村都参加了医疗保险。另外10%的贫困农民由政府提供免费医疗服务救助,最终实现了全民医保。农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经费一般是政府与参保家庭各承担50%,医药资源基本上是由城市输向农村,城乡逐渐步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动阶段。患者就医时,享受到的医疗服务必须是逐级转诊式的。医疗费用的分担大致分为:一是起付线,病人每诊次支付4美元;二是病人在诊所门诊看病能享受70%的补贴,在医院门诊看病能享受50%的补贴;三是住院费用,保险部门每年至多付三个月的住院费,其余费用自己承担。为了扭转城乡卫生资源不均衡这一状况,该国决定医学院校的毕业生必须到农村服务两年,然后才能取得行医资格。
    6.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重点解决日益突出的农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自2003年开始试点,在中央制定的原则框架内,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新农合的管理运行机制,新农合制度得到不断发展完善,参合农民普遍受益,新农合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到2009年6月底,全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7.2亿:农村三级卫生网络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全国在县级设立医疗、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共10165个,平均每县622个卫生机构。全国农村县级卫生技术人员147.6万,每千农业人1.22人。但我国各县市补偿方式差异大,农村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仍很严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认为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觉得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对目前实行的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群众普遍反映过低。在农村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般都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患急病和慢性病,需要经常服药治疗,开销大。而在医疗费用日益上涨的今天,农民抗大病的风险能力明显不足,按现行的较低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患者得到的补偿数额不大,体现不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大病救助为主的精神,也解决不了农民,特别是困难家庭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同时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求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这之后农民还要持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账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账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烦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按照卫生部要求完成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的装备任务,房屋、设备和人员进行配套建设,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必须达到34件,逐步满足农村居民的防保和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而我国有的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投入不足。半数以上卫生院基本诊疗设备空缺,80%的乡镇医院没有检验、急救和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就是听诊器、血压计和温度计,连一些基本的工作都无法开展。医疗收入水平低,无资金积累,连基本的药品周转资金都无法保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低,高素质的人才大多数流动到城市等发达地区,无法保证对病人及时作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部分乡卫生院既无病房又无设备,满足不了农民合作医疗的基本需求,与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村的目标相距甚远。
    7.2008年12月15日,钦州农民罗永劲(化名)拿着报销的3290元医药费,有些欣喜,也有些无奈。欣喜的是,此次报销金额占他医药费总额的近70%,这在以往是不可思议的。无奈的是,因骨折住院11天的他,直到出院后也不知道医院曾为他治过胃炎。当他询问花去近2000元的治疗费包含哪些项目时,却被医生严厉告知“这个你不用管,国家自有规定”。
    在农村,但凡被问到“‘新农合’好不好”时,农民都会憨厚地笑着点点头。“过去农民不到万不得已,是不敢去医院的。现在有了‘新农合’,农民心里有了依靠。”罗永劲回忆说。以前农民得了小病就拖着,实在扛不住了,才去赤脚医生那里开点药;一旦得大病,农民就要背上一屁股债。
    的确,“新农合”让农民因病致贫的几率减少了,农民的身体健康得到了有力的保障。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院得发展,是这项惠民政策的最好概括。然而,一项惠民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无法最大限度地惠及农民,却成为卫生院竞相追逐的“唐僧肉”。
    “新农合”乡镇一级的经办机构,一般只有三名工作人员,分别是会计、出纳和财政所的一名工作人员。他们在完成日常的审核报销工作外,难以开展对“新农合”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执行公示制度等工作。而且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多为财务人员,缺乏医学的专业知识,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虽然卫生厅要求各级行政部门要定期检查,但是在监管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定点医疗机构集“运动员”和“裁判员”为一身,“新农合”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也不足为奇。
针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具体问题,参考给定资料,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或对策。
    要求:准确、全面,切实可行,条理清楚,表达简明。不超过400字。

选项

答案一是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和引导。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从而引导农民不断增强自我保障和互助共济意识,并最终形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 二是加强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建设和加速培养农村卫生人才,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大合作医疗、定点医疗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的投入,改善医疗条件;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是加强监管组织建设,规范监管职能履行。相关立法应注意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中管理者职能的归位。规范新农合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四是提高我国各县市合作医疗的赔付标准。当前,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赔付标准较低,降低了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适当提高赔付标准,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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