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53题,2012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33题)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53题,2012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33题)
admin
2018-07-30
28
问题
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53题,2012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33题)
选项
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其特征是: (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没有意思表示就没有法律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 (3)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所谓合法,包括内容合法和形式合法。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n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走私活动,情节严重,甲的行为构成()。
李某欠赵某1万元,赵某为了索要1万元将李某关在地窖里,后由于地窖缺氧李某死亡,赵某的行为构成()。
《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
《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
被告人,孙某,男,31岁,农民。2004年6月,孙某写信给当地一专业户:“借3万元钱给我买房子,10日下午5时40分你一人到某公园假山后找我,如果不带钱或带来他人,我们就要绑架你的女儿。”10日,孙某按自己定的时间来到某公园,远远看到假山旁有一人
左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左某自1999年7月20日被羁押,判决自2000年1月20日生效。如左某未获减刑,其政治权利应当在()内被剥夺。
(2009年真题)下列情形中,应以共犯论处的有
(2013年真题)甲为自己房屋使用的便利与乙签订地役权合同,约定五年内乙不得加盖楼房,甲支付5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三年后甲去世,房屋由丙继承。同年,乙将楼房卖给丁,随后丁加盖楼房,遭丙阻止。在本案中
(2011年真题)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
黄某与唐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约定财产平均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全部由唐某偿还。经查,黄某以个人名义在婚姻存续期间向刘某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婚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以下关于导游证的说法错误的是()
说服教育法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学生提高认识,明辨是非,形成正确观点的一种工作方法。()
当前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关注。作为人民警察,你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人在月球上跳起的高度是地球上的几倍,这是因为()。
“拯救信仰”,可以说是一直以来知识分子最热衷的工作,这种布道的热情,是不少作家或文艺工作者的动力。然而,这又注定是一件希望渺茫的工作,其困难的程度,有如西西弗斯“推石上山”。因为这中间包含着一个类似于启蒙问题的巨大悖论:之所以有拯救和启蒙,就在于少部分人认
简述弗里德曼一舒瓦茨货币供给理论的主要观点。
Druguseisrisingdramaticallyamongthenation’syouthafteradecadeofdecline.From1993to1994,marijuanauseamongyoung
Forthefirsttime,morewomenthanmenintheUnitedStatesreceiveddoctoraldegreeslastyear,theclimaxofdecadesofchang
Ialwayseatbreakfast,andsuggestthatyoudotoo.Weallneedfoodinthemorningtosupplyourselves【C1】______sourcesofgl
HowSafeIsYourCellPhone?IttakesalittleextraworktogetintouchwithAndreaBoland.TheMainestaterepresentativ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