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在庭前审查中、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做法是否正确? 二审法院在对此案的处理上存在哪些诉讼程序上的错误?

admin2014-05-27  46

问题 县人民法院在庭前审查中、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做法是否正确?  
  二审法院在对此案的处理上存在哪些诉讼程序上的错误?

选项

答案二审法院在对此案的处理上存在以下诉讼程序上的错误:①二审法院对一审适用法律不当的案件,不能裁定发回重审,而是应当改判;②二审法院不能对张某一人进行审判,因为根据全面审查原则,即使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也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第189条第二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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