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后,对张某的受贿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侦查和审查起诉后,发现指控其受贿罪的证据不足。但是该检察院发现张某拥有小别墅一栋、私家宝马车一部、另有近百万元银行存款,犯罪嫌疑很大。如果检察机关要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对张某提起公诉,需要证明下列
某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后,对张某的受贿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侦查和审查起诉后,发现指控其受贿罪的证据不足。但是该检察院发现张某拥有小别墅一栋、私家宝马车一部、另有近百万元银行存款,犯罪嫌疑很大。如果检察机关要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对张某提起公诉,需要证明下列
admin
2017-03-16
27
问题
某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后,对张某的受贿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侦查和审查起诉后,发现指控其受贿罪的证据不足。但是该检察院发现张某拥有小别墅一栋、私家宝马车一部、另有近百万元银行存款,犯罪嫌疑很大。如果检察机关要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对张某提起公诉,需要证明下列哪些事项?(2003—卷二—52,多)
选项
A、张某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张某是国家工作人员
C、张某的合法收入数、实际财产数以及二者之间的差距为30万元以上
D、上述C项中所指差距部分的来源情况
答案
B,C
解析
依据《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可见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应选B项、不选A项。
本罪中合法收人与实际财产的差距由检察机关负举证责任,因为这属于犯罪构成的部分。至于差距部分的合法性则应由张某承担,故选C项、不选D项。若能证明D项中财产的来源情况,就应变更相应罪名进行起诉了。本题答案为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l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有关《十二表法》的特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说法中无须任职回避的是:()
下列有关法律作用、法律观念等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法的作用与法的本质及目的是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的。下列关于法的作用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贵州省甲县副县长贾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大量的贿赂,帮助一些企业逃脱质检,导致本县的重大支柱产业——建材行业的质量下降,产品滞销,甲县检察院检察长陈某也与此事有牵连。在甲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324名正式代表中有25名代表书面联名向甲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于贾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公证员的下列行为违反《公证法》规定的有:()
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下列哪些选项是近代宪法产生的基本条件?()
随机试题
使用VC6打开考生文件夹下的工程test27_1,此工程包含一个源程序文件test27_1.cpp,但该程序运行有问题,请改正函数中的错误,使该程序的输出结果为;100源程序文件test27_1.cpp清单如下:#inclu
Whenanewscientificmodelemerges,researchstudies(i)________thatparadigmtendtodominateinthescientificliterature:th
患儿,男性,10个月。腹泻,中度脱水,伴中度的酸中毒,血钠含量127mmol/L。此患儿补充累计损失量首选的液体是
(2008年)下列函数中不是方程y"-2y’+y=0的解的函数是()。
甲企业期末“原材料”科目余额为100万元,“生产成本”科目余额为7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借方余额为5万元,“库存商品”科目余额为150万元,“委托代销商品”科目余额为15万元,“工程物资”科目余额为200万元。则甲企业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金
根据韦氏儿童智力量表重度智力缺陷者的IQ范围为()。
A、 B、 C、 D、 B
结合材料回答问题:事实说明,不触动封建根基的自强运动和改良主义,旧式的农民战争,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革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其他种种方案,都不能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民族使命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要解决中国发展进步问题.必须找到能够指导中国人民
Dopeopleinyourcountryoftenchangejobs?
Accordingtothepassage,comparedto3Gmobilephones,thesecond-generationphones______.Thepassagemainlytalksabout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