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
《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
admin
2016-09-06
21
问题
《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试说明:
(1)本条规定中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的含义应如何理解?
(2)本条规定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的含义应如何理解?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为什么?
(4)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选项
答案
(1)本条规定中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利用其他人对被绑架者安危的担忧,向被绑架者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提出财物要求的行为。 (2)本条规定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是指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利用其他人对被绑架者安危的担忧,向被绑架人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提出财物以外的其他要求的行为。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绑架罪是以被绑架人作为人质向第三人提出要求的行为,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当场强行向被劫持人勒索财物的行为,不符合绑架罪的这一要件,而是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4)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应按照绑架罪定罪处罚。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要以绑架罪定罪处罚,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是比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行为更为严重的行为,尽管刑法没有将这种行为作出直接规定,但根据论理解释,当然可以解释到绑架罪当中,所以应当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k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企业是外贸公司,常年对外经营商品。最近该公司一批货物因为季节原因无法出口该企业通过伪造出口退税单等方法,骗取出口退税40万元(其中包括该批货物已征的产品税等税款15万)。对该企业的行为如何评价()
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规定了比过失致人死亡罪更重的法定刑,这体现了以下哪种原则()
《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试说明:(1)如何理解“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2)如何区
甲是一名有多年驾龄的老司机,有一天他去看望上大学的儿子。在教学楼前的小广场上,由于以为人比较少,违反交通规则,不慎将一名学生撞死。对甲的行为如何处理?()
下列关于数罪并罚的处罚原则说法正确的是()
公民甲户籍地在A地,去B地培训1年后,到C地工作3年。后因病到D地治疗,目前已在D地一家医院住院16个月。依我国民法规定,某甲的住所地在()
甲对乙使用暴力,欲将其打残。乙慌忙掏出手机准备报警,甲一把夺过手机装进裤袋并将乙打成重伤。甲在离开现场五公里后,把乙价值7000元的手机扔进水沟。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依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下列哪个特殊侵权行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
随机试题
假设在某产品的需求曲线上,当P=5时,Q=20;当P=10时,Q=10。则价格从5到10之间的弧弹性价格是()
粪便具有__________见于消化不良或胰腺功能不良者;__________粪便见于细菌性痢疾;__________粪便见于阿米巴性痢疾。
不能自发地放射出某种射线,也不能自动地发生核转变的核素称为
以下哪类患者不适合进行心理治疗
失去分裂能力的细胞是
女,24岁。妊娠19周无胎动,下腹膨隆不明显。检查:宫颈口闭,无血染,子宫2+月妊娠大小。B超示胎心消失,入院后应最重视下列哪项化验
阅读下面短文,回答问题。大爆炸理论的最直接的证据来自于对遥远星系光线特征的研究。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天文学家埃德温.哈勃测量了18颗恒星(它们距地球的距离是已知的)发出来的光,发现它们都全部存在着红移。哈勃得出结论,这些恒星一定相对于我们(观测
Theholeinthewallislargeenoughforabirdtoflythroughwithouttouching______.
AnApproachtoFactualWritingI.Thedemandsofdifferingnonfictiontext—Muchoftheresearchintothedevelopmentofchildre
Driver’sLicenseTestTipsA)Thisarticlewillprovideyouwithsomesimpletipsforpassingyourdriver’slicensetest.Adequa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