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应乙公司之邀赴京洽谈签约,后因双方对合同价款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而未能如愿签订合同。对甲公司赴京发生的差旅费应由( )。
甲公司应乙公司之邀赴京洽谈签约,后因双方对合同价款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而未能如愿签订合同。对甲公司赴京发生的差旅费应由( )。
admin
2019-03-11
27
问题
甲公司应乙公司之邀赴京洽谈签约,后因双方对合同价款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而未能如愿签订合同。对甲公司赴京发生的差旅费应由( )。
选项
A、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甲公司自行承担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未能成立,并给对方造成损失。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合同已经成立。本题乙公司并未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且合同未成立。无须承担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k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A、B、C、D四人合伙成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经营餐饮。合伙协议约定:(1)A、B以现金出资额,C以房屋使用权作价出资,D以劳务作价入伙。(2)A、B、C对企业债务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D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在
甲公司是一家生产家用电器的企业,其产品在A省十分畅销,在A省的市场份额达到一半以上。2011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生产的家用电器产品正在逐步打入A省。由于乙公司的产品质量好、价格合理,造成甲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连续下降,甲公司随即召开董事会商讨对策。20
甲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部分国有产权转让给乙公司。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该国所有产权转让价款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特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该特定条件包括()。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主持。下列各项中,属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应当召开债权人会议的情形有()。
甲公司201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净资产为负,财务状况不断恶化。有关资产:商业用房一间,账面价值100万元;机器设备一套,账面价值20万元;银行存款30万元;应收乙的账款30万元(2014年1月20日到期);应收丙的账款70万元(2014年2月
甲企业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由吴某、李某和赵某设立。其中,吴某为普通合伙人,李某和赵某为有限合伙人。2011年2月,甲企业接到乙公司发出一封电子邮件称:现有一批电器,包括某型号电视机180台,每台售价4500元;某型号电冰箱80台,每台售价2900元。如
2014年3月1日,上市公司甲(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布重组方案,其要点如下:(1)甲公司将所属全部资产。(包括负债)作价2.5亿元出售给本公司最大股东A;(2)A将其持有甲公司的35%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B,作价2.5亿元;(3)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让手续,该手续一般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该法定期限是()个月。
2013年11月,F公司向A公司订购一批汽车零部件,合同价款30万元,A公司交货后,F公司一直未付款。2014年5月5日,F公司以30万元的价格受让了G公司对A公司的58万元到期债权,并与A公司协商一致在30万元的范围内抵销债权债务关系。2014年8月12
随机试题
辩证法所要回答的是( )
根据中央确定的土地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土地管理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两级审批的制度,即()和()。
在2°~4°之间确定下滑道的下滑角度时,主要考虑()。
施救费用
9.在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年内提出。
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1日从A公司购入甲材料1000公斤,每公斤50元,增值税税率17%,当日以将于12月15日到期的票面金额为51000元的应收C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抵偿购料款,差额部分以银行存款结清。则B公司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方向和金额为
整合性集合关系期的特点是()。
Arrivinganywherewiththesepossessions,hemightjustaseasilyputupforamonthorayearforasingleday.
图示方法是几何学课程的一种常用方法。这种方法使得这门课比较容易学,因为学生们得到了对几何概念的直观理解,这有助于培养他们处理抽象运算符号的能力。对代数概念进行图解相信会有同样的教学效果,虽然对数学的深刻理解从本质上说是抽象的而不是非抽象的。上述议论最不可能
(1)ThearomaofchocolateperfumestheairoftheRued’AssasinParis.EnteringChristianConstant’sstate-of-the-artboutiqu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