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3/47)

admin2021-05-28  22

问题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3/47)

选项 A、凡是涉外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法院都有管辖权,体现了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
B、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可以约定各类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体现了尊重当事人原则
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纠纷,专属我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D、重大的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体现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原则

答案A

解析 选项A正确: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是指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均应有管辖权。所谓实际联系,是指诉讼主体、客体、内容中某方面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事实的联系。故A选项正确。
    选项B错误: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在涉外诉讼中,不论当事人的一方是否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故B说法错误,排除B。
    选项C错误: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可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纠纷,并不等同于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而发生的纠纷,未必专属我国法院管辖。C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D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条之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但是,这并非体现了便于当事人诉讼的原则,而是基于重大涉外案件的重要影响,才提高了一审法院的管辖级别。因此,重大的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属于级别管辖。故D说法也是错误的,排除D。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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