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级别管辖。

admin2017-05-25  34

问题 论述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级别管辖。

选项

答案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级别管辖所解决的是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划分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是:案件的性质,罪行的轻重程度和可能判处的刑罚,案件涉及面和社会影响的大小,以及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体系中的地位、职责和条件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的司法解释,各级人民法院在行使第一审管辖权的时候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包括: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主要是指刑法分则第一章所列罪名;恐怖活动案件,其范围主要依据《刑法》规定的罪名予以明确。另外以恐怖目的或恐怖手段实施的其他犯罪,如杀人、放火等是否属于恐怖活动案件,可以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的规定来认定。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不再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而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这是以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为标准进行的界定。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何谓“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具体的衡量标准,一般由高级人民法院自己掌握。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5)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6)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7)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8)基层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公诉案件,认为可能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应当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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