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下列哪些事项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作出处理?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下列哪些事项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作出处理?
admin
2017-03-14
36
问题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对下列哪些事项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作出处理?
选项
A、诉讼中裁定财产保全
B、决定回避
C、裁定移送管辖
D、裁定先予执行
答案
A,B,C
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处分权和法院的职权是在共同发挥作用的。而法院职权的体现,就是法院可以不依当事人的申请直接作出相关决定和处理。《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选项A当选。根据第45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如果发现有回避事由,可以不经当事人申请而直接决定回避。选项B当选。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移送案件是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不需当事人申请。选项C当选。根据第9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特定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因此先予执行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选项D不当选。本题的正确答栗是A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g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向云龙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最多投资_________。向有关机关申请发行债券,下述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_。
甲公司与某希望小学乙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给该小学价值2万元的钢琴两台,后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不愿履行赠与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大华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为了筹集资金而发行新股。招股说明书载明的用途是进行研发,但是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募集到的资金购买了办公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民康医药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中国公民甲与外国公民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法院判决乙败诉。判决生效后,甲欲请求乙所在国家的法院承认和执行该判决。关于甲可以利用的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三2008年真题试卷第3题题)
随机试题
A.一般较局限,呈圆形或椭圆形B.均有包膜C.局部肌层、浅筋膜层结构破坏,显示不清晰或不规则D.均为转移而来E.常合并干酪样坏死,可见钙化及液性暗区属于胸壁结核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是甲亢的临床表现的是
以下订单形式中,具有法律效力的是()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时,不承担刑事责任。
假定对劳动的市场需求曲线为D=-10W+150,劳动的供给曲线为S=20W,其中S和D分别为劳动市场供给和需求的人数,W为每日工资,问:假如政府不直接补贴给企业,而是宣布法定的最低工资为6元/日,则在这个工资水平下需求多少劳动?失业人数为多少?[复旦大
在控制条件下对某种心理现象进行观察的方法叫()。
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请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上述观点体现了法律制定的哪项原则?
(31)到(35)题使用如下数据表。部门(部门号C(2)、部门名称C(10))职工(部门号C(2)、职工号C(4)、姓名C(8)、基本工资N(7,2))检索最少有5名职工的每个部门的职工基本工资的总额,正确的语句是()。
Inwhatkindofcountriesareearthquakeslikelytooccur?
(29)______(31)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