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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8月20日,患者唐某(女,8岁)因头痛、发烧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入院。医生丁某按上呼吸道感染给予双黄连、青霉素、维持液各一组静滴,但护士交接疏忽导致重复给药。其后,患者排脓血便检查为“菌痢”。因已重复给药,丁某遂对患者采用清洁灌肠及物理降温,但体温
1996年8月20日,患者唐某(女,8岁)因头痛、发烧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入院。医生丁某按上呼吸道感染给予双黄连、青霉素、维持液各一组静滴,但护士交接疏忽导致重复给药。其后,患者排脓血便检查为“菌痢”。因已重复给药,丁某遂对患者采用清洁灌肠及物理降温,但体温
admin
2019-05-09
21
问题
1996年8月20日,患者唐某(女,8岁)因头痛、发烧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入院。医生丁某按上呼吸道感染给予双黄连、青霉素、维持液各一组静滴,但护士交接疏忽导致重复给药。其后,患者排脓血便检查为“菌痢”。因已重复给药,丁某遂对患者采用清洁灌肠及物理降温,但体温不降,患者父母要求更换医生或转院,丁某拒绝后回值班房休息。次日凌晨2时,在患者父母再次要求下,丁某给予口服阿司匹林退热。晨7时,丁某下医嘱以羟氨苄青霉素静滴、肌注复方冬眠灵等。由于高热不退,上午9时,丁某请原儿科主任医师王某诊治。王某到病房后,患者发生抽搐并病危,其后抢救无效死亡。丁某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非法行医罪
B、医疗事故罪
C、故意杀人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
B
解析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刑法对医疗事故罪的构成是有严格限定的,既要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又要有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才能构成犯罪,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不能以犯罪认定。本罪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即直接从事诊疗护理事务的人员,包括国家、集体医疗单位的医生、护士、药剂人员,以及经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个体行医人员。行为与结果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诊疗护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诊疗护理职责,粗心大意,马虎草率。本题中丁某身为医务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病人延误治疗,造成病人唐某死亡的后果,其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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