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乙人民币5万元,届期甲没履行债务。丙欠甲人民币2万元,届满丙也没有履行债务,乙( )

admin2011-01-30  26

问题 甲欠乙人民币5万元,届期甲没履行债务。丙欠甲人民币2万元,届满丙也没有履行债务,乙(         )

选项 A、可以以甲的名义向丙要求履行债务
B、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丙要求履行债务
C、不论以谁的名义,也不能向丙要求履行债务
D、既可以甲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丙要求履行债务

答案B

解析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赋予债权人以代位权、撤销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时都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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