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根据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论述海难救助的成立条件。

admin2016-10-26  38

问题 试根据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论述海难救助的成立条件。

选项

答案根据《海商法》的规定,海难救助的成立条件包括以下几项:(1)海难救助的对象须是法律所规定的财产。海难救助的对象是船舶和其他财产。船舶是指《海商法》第3条规定的海船及与其发生救助关系的任何其他非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艇;财产是指非永久地和非有意地依附于岸线的任何财产,包括有风险的运费。“有风险的运费”是指到付运费。同一船舶所有人的船舶也可以成为彼此救助的对象。(2)海难救助只能发生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水域。海难救助行为必须直接及于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救助对象,如果救助的对象在其他地点,则不能成立海难救助。同时,救助方一般也应位于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3)海难救助的对象须遭遇海难。发生海难是救助的前提,救助是发生海难的后果,无海难则无救助。因此,海难救助的对象必须遭遇海难。(4)救助方须没有救助义务。在海难救助中,救助人必须是没有救助义务的第三人。也就是说,救助方的救助行为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对被救助人负法定义务或合同义务的人不具有救助人资格。(5)救助必须获得效果。海难救助的目的是使被救助标的脱离危险,如果救助没有获得任何效果,就失去了救助的意义,救助人就无权请求被救助方支付报酬。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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