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4月甲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委托丙公司销售w商品200件,w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

admin2022-05-11  24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4月甲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1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委托丙公司销售w商品200件,w商品已经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丙公司应按每件100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未销售出去的W商品丙公司有权退回,甲公司也可将W商品销售给其他客户。2020年4月,丙公司对外销售该商品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款项已收到。2020年4月30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的代销清单时,向丙公司开具了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日,甲公司与零售商B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其销售10000台M商品,每台合同价为100元,单位成本为80元。当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尚未收到。16日,甲公司收到B公司支付的全部款项。商品尚未发出。
 (3)20日,甲公司通过竞标赢得一个新客户,为取得该客户合同,甲公司发生以下支出:聘请外部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支出15000元;因投标发生差旅费10000元;支付销售人员佣金5000元。甲公司预期这些支出未来能够收回。此外,甲公司根据其年度销售目标、整体盈利情况及个人业绩等,向销售部门经理支付年度奖金1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资料(3),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合同取得成本为5000元
B、合同取得成本为15000元
C、合同取得成本为25000元
D、合同取得成本为40000元

答案A

解析 甲公司因签订该客户合同而向销售人员支付的佣金属于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应当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律师尽职调查支出、投标发生的差旅费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不属于合同取得成本,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向销售部门经理支付的年度奖金不能直接归属于该新取得的合同,也不能作为合同取得成本,应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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