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甲将乙打成重伤,医疗费用为50万元。乙没有足够清偿能力,2012年5月5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清偿协议,约定甲在两年内将医疗费用支付给乙。甲本人提供一辆价值30万元的房屋作为抵押并登记,丙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承担

admin2015-09-11  36

问题 案情:甲将乙打成重伤,医疗费用为50万元。乙没有足够清偿能力,2012年5月5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清偿协议,约定甲在两年内将医疗费用支付给乙。甲本人提供一辆价值30万元的房屋作为抵押并登记,丙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果不能如期还款,丙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2013年1月1日12月31日。后来,丁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价值30万元的中巴车,未约定担保范围。
问题:
设甲乙之间的债务清偿协议无效,则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和丙与乙之间的保证合同效力如何?

选项

答案《物权法》第172条第1款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甲乙之间的债务清偿协议无效,则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和丙与乙之间的保证合同均为无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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