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和仲裁关系,处理正确的有哪些?

admin2014-10-17  19

问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和仲裁关系,处理正确的有哪些?

选项 A、甲、乙双方当事人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与该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当向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双方当事人已在合同中签订了仲裁协议,因此,未予以受理
B、甲、乙双方因扶养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就此达成书面约定,将该纠纷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没有理会仲裁协议受理了该纠纷案件。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其请求
C、甲、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签订仲裁协议。后甲方对该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提出异议,双方发生争执。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该仲裁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
D、甲、乙双方就合同纠纷进行了仲裁.甲方胜诉。在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被申请人乙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所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答案A,B,C,D

解析 《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A选项中,存在有效的仲裁条款,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所以,A选项正确。《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B选项中的纠纷是因扶养问题引发的纠纷,是属于不能仲裁的事项,因此仲裁协议无效,法院应当受理该纠纷,对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其请求也是正确的,所以B选项正确。《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C选项中,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所以,C选项正确。《仲裁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修订后的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第四项为“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因此,D选项中乙能够证明主要依据证据不足,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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