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资资源开发公司向某银行提出贷款400万元以扩大公司业务的申请。该银行行长夏某为了给本行职工谋福利,经与其他行领导商量,向该开发公司索要200套液气罐。开发公司因急需贷款,不敢违抗,但因液化气罐价值高达15.4万元,不好人账,遂与银行协商,液化气罐由银行

admin2013-07-24  30

问题 某物资资源开发公司向某银行提出贷款400万元以扩大公司业务的申请。该银行行长夏某为了给本行职工谋福利,经与其他行领导商量,向该开发公司索要200套液气罐。开发公司因急需贷款,不敢违抗,但因液化气罐价值高达15.4万元,不好人账,遂与银行协商,液化气罐由银行自己购买,由开发公司支付购买款的一半即7.7万元。银行把400万元款贷给开发公司。银行事后又从另一客户开具出一张7.7万元的所谓“信息费”发票交给开发公司人账,以掩人耳目。
 问:该银行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

选项

答案我国《刑法》第387条规定,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其构成特征是: (1)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2)犯罪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为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如果为个人牟利的,则不能认定为单位受贿。(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4)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本案中,银行出于为单位职工谋福利的目的,以单位名义向开发公司索取好处,然后向对方贷款为之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已属情节严重,符合单位受贿罪的构成特征,应以单位受贿罪论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SsQ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