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4 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发生与所得税有关的事项如下: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100万元,税法规定此变动确认金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50万

admin2019-09-30  30

问题 甲公司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4 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发生与所得税有关的事项如下: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100万元,税法规定此变动确认金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50万元,税法规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3)根据税法规定,当期内部研发形成无形资产需要在原摊销额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200万元;
(4)当年因购建儿童图书馆,收到政府无偿拨付的款项1 500万元,图书馆至年底尚未完工,税法规定,此收益应计入当期损益。
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公司2018年应交所得税为1 287.5万元
B、甲公司2018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375万元
C、甲公司2018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为37.5万元
D、甲公司2018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为﹣337.5万元
E、甲公司2018年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950万元

答案A,D,E

解析 事项(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0万元,对应的科目为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利润总额;
事项(2),转回存货跌价准备,此时转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50万元;
事项(4),会计上对于收到的政府补助应该确认为递延收益,税法上不确认递延收益,而是直接确认为收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列支的金额=1 500-1 500=0,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因此,应交所得税=(4 000-150-200+1 500)×25%=1 287.5(万元);
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 500×25%-150×25%=337.5(万元);
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00×25%=25(万元);
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337.5(万元);
确认的所得税费用=1 287.5-337.5=9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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