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订购图书的订单,订单中详细列明了订购数量、交货日期等,并要求乙公司在接到该订单之日起3日内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乙公司8月6日接到订单,于8月10日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同时寄出该批图书。甲公司收到图书后,拒绝接受。关于本

admin2018-04-11  22

问题 2009年8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订购图书的订单,订单中详细列明了订购数量、交货日期等,并要求乙公司在接到该订单之日起3日内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乙公司8月6日接到订单,于8月10日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同时寄出该批图书。甲公司收到图书后,拒绝接受。关于本案的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2012年单选30)

选项 A、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订单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的行为属于承诺
C、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的行为属于要约
D、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出图书的行为属于履行合同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订单,不是希望乙公司向自己发出要约,而是希望乙公司发出“确认函”,即只要乙公司确认,甲公司即受订单的约束,故甲公司发出订单的行为应当属于要约。故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据此,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甲公司的要约,于8月9日失效。乙公司在8月10日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不能构成承诺。故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据此,本题应选C。既然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确认函的行为为新要约,因为甲、乙公司之间尚未成立合同,故乙公司向甲公司寄出图书的行为也不能构成履行合同,故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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