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背景: 南方某6层砖混结构的住宅楼,基础为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建设单位委托A监理公司监理,经过招标投标,B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成立了项目部组织施工。项目部计划混凝土及砂浆采用现场搅拌。该工程计划于2012年1月8日开工,2013年1月28日工
背景: 南方某6层砖混结构的住宅楼,基础为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建设单位委托A监理公司监理,经过招标投标,B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成立了项目部组织施工。项目部计划混凝土及砂浆采用现场搅拌。该工程计划于2012年1月8日开工,2013年1月28日工
admin
2017-06-11
41
问题
背景:
南方某6层砖混结构的住宅楼,基础为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建设单位委托A监理公司监理,经过招标投标,B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成立了项目部组织施工。项目部计划混凝土及砂浆采用现场搅拌。该工程计划于2012年1月8日开工,2013年1月28日工程整体竣工,并交付使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前,项目部确定了施工顺序并编制了材料配置计划、劳动力配置计划、施工机具配置计划。在上级单位项目管理检查中得到了好评,检查组认为依据合理,内容充分。
事件二:结构六层及部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期间处于高温天气。
问题:
事件二中,高温施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选项
答案
高温施工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考虑原材料温度、环境温度、混凝土运输方式与时间对混凝土初凝时间、坍落度损失等性能指标的影响; (2)根据环境温度、湿度、风力和采取温控措施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在近似现场运输条件、时间和预计混凝土浇筑作业最高气温的天气条件下,通过混凝土试拌和试运输的工况试验,调整并确定适合高温天气条件下施工的混凝土配合比; (4)采用低水泥用量的原则,并可采用粉煤灰取代部分水泥; (5)选用水化热较低的水泥; (6)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小于70mm。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QAP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题库二级建造师分类
0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级建造师
相关试题推荐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为提高墙体抗震受剪承载力而设置的其他芯柱,宜在墙体内均匀布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 )m。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153000m2,地下2层,地上30层,建筑物总高度136.6m,地下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基础埋深8.4m。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主持编制了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某建设单位新建办公楼,与甲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该工程门厅大堂内墙设计做法为干挂石材,多功能厅隔墙设计做法为石膏板骨架隔墙。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事件:事件1:建设单位将该工程所有门窗单独发包,并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乙施工单位签订门窗施工合同。事件2:装
砌筑砂浆采用的水泥宜为普通硅酸盐水泥或( )。
在钢筋工程中,当构件( )时,或同钢号钢筋之间的代换,按钢筋代换前后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
荷载按结构的反应分类,可分为( )。
砂浆强度等级是以边长为70.7mm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d龄期的抗压强度值确定。
下列关于石灰技术性能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当室内地面的水泥混凝土垫层厚度大于150mm时,其纵向缩缝可做(。 )。
悬臂梁中部受集中力如图所示,a—a截面的受力状态为()。
随机试题
计算机之所以能按人们的意愿自动进行工作,主要是因为采用了()
阅读白居易《荔枝图序》,然后回答以下小题。荔枝生巴峡间。树形团团如帷盖。叶如桂,冬青;华如橘,春荣;实如丹,夏熟。朵如葡萄,核如枇杷,壳如红缯,膜如紫绡,瓤肉莹白如冰雪,浆液甘酸如醴酪。大略如彼,其实过之。若离本枝,一日而色变,二日而香变,三日而
下列关于胎儿循环系统特点的叙述,正确的是
下列哪项不是艾滋病期的表现
甲、乙共有耕牛一头。甲外出期间,乙擅自将耕牛卖与不知情的丙,得价金2000元。丙向乙交付1600元,所余400元尚未交付,牛已被丙牵走。甲归来后表示反对。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以下说法何者正确?()
系统评价的程序包括()。
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明确规定,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即成为监理依据。
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与深水期,改革要紧紧围绕群众。请谈谈你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看法。
InEuropeandAsia,thefirst"mediumofexchange"or"standardofvalue"wasnotgoldorsilver,butcattle.Inotherpartsof
TheSecretaryGeneralAndersFoghRasmussenimpliesthat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