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戊五个发起人于2002年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20000万元。2008年5月该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 5月2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

admin2013-05-04  29

问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戊五个发起人于2002年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20000万元。2008年5月该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 5月2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部门经理)。
   ②根据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并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但此事该公司未以临时报告的方式予以披露。
   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并责成经理A准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文件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核准。
   (2) 5月3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2007年税后利润为5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00万元(以前年度均为盈利),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②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甲、丁和职工代表E为新一届的监事会成员,并由甲任监事会主席。
   ③决定动用税后利润3000万元和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发行股票溢价收入1000万元,收购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并拟于1年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3) 持有公司40万股股份的原财务负责人C在离职后的当月转让了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8万股;监事D则在其接任C原任职务后的当月转让了其所持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2%,查D本年度未曾转让其持有的该公司股份。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 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和聘任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变动是否需要以临时报告方式披露?
   (3) 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 董事会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5) 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6) 新一届监事会的产生方式和监事会主席的确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7) 该公司收购股份并奖励给职工的情况是否合法?为什么?
   (8) C和D转让公司的股份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选项

答案(1) 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但聘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 (2) 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变动不属于公司的重大事件,无需以临时报告的方式予以公告。 (3) 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财务负责人,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因此,董事会聘任监事 D为财务负责人违反了规定。 (4) 董事会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本题由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规定的。 (5) 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但其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本题该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0万元,为公司注册资本的40%,仍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公司股东大会可以决议不提取。 (6) 首先,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不符合规定。公司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选举方式可以采用累积投票制,但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其次,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选举产生,不应由股东大会选举。 (7) 首先,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本题该公司收购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的股份为其已发行股份总额的6%,是不符合规定的。其次,用于收购的资金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该公司动用资本公积金收购股份是不符合规定的。最后,收购股份奖励职工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奖励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该公司拟于1年后转让给职工,是不符合规定的。 (8) C转让该公司的股份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题原财务负责人 C在离职后的当月即转让厂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不符合规定的。 监事D转让该公司的股份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题D仅转让了其所持该公司股份总数的22%,是符合规定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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