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内资金融企业2007年纳税调整前所得额为1000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有通过政府机关向受灾地区的捐赠100万元,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20万元。该企业200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

admin2009-09-29  32

问题 某内资金融企业2007年纳税调整前所得额为1000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有通过政府机关向受灾地区的捐赠100万元,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20万元。该企业2007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

选项 A、369万元
B、358万元
C、276万元
D、257万元

答案B

解析 应调增所得额=100-1000×1.5%=85万元,应纳税额=1085× 33%=358万元。内资金融企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计算的比例是 1.5%,对于红十字事业的捐赠税前可以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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