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王某出租住房取得不合增值税租金收入3000元,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120元,支付出租住房维修费1000元,已知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王某当月出

admin2018-06-08  25

问题 2016年7月,王某出租住房取得不合增值税租金收入3000元,房屋租赁过程中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120元,支付出租住房维修费1000元,已知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王某当月出租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2016年)

选项 A、(3000—120—800—800)×10%=128(元)
B、(3000—120—800)×10%=208(元)
C、(3000—120—1000)×10%=188(元)
D、(3000—120—1000—800)×10%=108(元)

答案A

解析 (1)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一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10%;(3)王某当月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000—120—800—800)×10%=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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