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某国有银行国际部主任甲利用主管业务便利,将本单位公款300万借给张某公司使用。2016年4月甲被调离岗位。2016年11月该银行建立电子对账系统,甲和接替职务的乙为掩盖借300万给他人使用的事实,制作了金额为50万美元的虚假信用证材料。20

admin2019-05-29  31

问题 2015年10月某国有银行国际部主任甲利用主管业务便利,将本单位公款300万借给张某公司使用。2016年4月甲被调离岗位。2016年11月该银行建立电子对账系统,甲和接替职务的乙为掩盖借300万给他人使用的事实,制作了金额为50万美元的虚假信用证材料。2016年11月,该银行发现信用证材料不全,询问乙,乙承认上述事实。该银行报案后,乙通过电话指引将甲抓获。甲到案后,交代全案。(2018年一法专一第37题)
影响甲、乙刑事责任的因素有哪些?

选项

答案【参考答案一】 影响甲、乙刑事责任的有以下因素。 ①在贪污罪中,甲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乙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对从犯乙,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②乙在银行向其询问时就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自首。不能认为只有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才属于自首。在本单位询问时就主动交代,并且愿意接受本单位报警处理的,也是自首。 由于乙具有自首情节,因此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③乙通过电话指引将甲抓获,其行为构成重大立功。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贪污300万元属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处罚。所以,乙的行为构成重大立功。 由于乙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因此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④甲如实交代全案,其具有坦白的量刑情节。根据刑法第67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坦白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参考答案二】 影响甲、乙刑事责任的因素有以下几点: ①在伪造金融票证罪中,甲为主犯,乙为从犯。对于从犯乙,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②乙在银行向其询问时就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自首。理由同上。 ③乙通过电话指引将甲抓获,其行为构成重大立功。理由同上。 ④甲如实交代全案,其具有坦白的量刑情节。根据刑法第67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坦白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Bd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