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建筑、装修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3万元。 (2)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

admin2019-09-19  29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建筑、装修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10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3万元。
    (2)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2万元。
    (3)仓库因保管不善丢失一批上月购进的零配件,该批零配件账面成本10.44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0.23万元,购进零配件和支付运输费的进项税额均已于上月抵扣。
    (4)销售装修板材取得含税价款232万元,另收取包装费2.32万元。
    (5)销售一台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取得含税销售额20.6万元,该设备于2008年2月购入。甲公司属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
    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6%;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0%;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上期留抵增值税税额为5.6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当月销售机器设备应缴纳增值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20.6÷(1+3%)×2%=0.4(万元)
B、20.6×2%=0.412(万元)
C、20.6×3%=0.618(万元)
D、20.6÷(1+3%)×3%=0.6(万元)

答案A

解析 2008年12月31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所以,甲公司该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20.6÷(1+3%)×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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