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修地下管道,未设安全装置,甲、乙两个儿童打闹没有注意到下水道井盖未盖,乙跌入井下摔伤,花去医药费3000元,乙的损失应该由 ( )

admin2021-03-22  44

问题 某施工单位修地下管道,未设安全装置,甲、乙两个儿童打闹没有注意到下水道井盖未盖,乙跌入井下摔伤,花去医药费3000元,乙的损失应该由    (          )

选项 A、该施工单位负责
B、甲的监护人负责
C、乙的监护人负责
D、建设单位负责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了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的知识点。《民法典》第1258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施工单位修地下管道,没设置安全装置,应该对乙的损失负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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