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权利质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20-02-28  31

问题 下列关于权利质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应收账款、债券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B、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C、以基金份额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D、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答案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A项错误。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B项错误,C项正确。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D项应为主管部门,说法错误。故本题选C。
(备注:因国家机构改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改名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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