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债权让与的效力。

admin2019-03-13  10

问题 论述债权让与的效力。

选项

答案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的效力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两个方面。 (1)债权让与的对内效力 对内效力是指债权让与合同生效后,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这些法律效力表现在: 第一,法律地位的取代。债权让与合同生效后,如果债权全部让与的,则该债权即由原债权人(让与人)移转于受让人,让与人脱离债的关系,受让人取代让与人的法律地位而成为新的债权人。但是,如果债权是部分让与的,则债权让与合同生效后,让与人并不退出债的关系,而是与受让人共同享有债权。 第二,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随之移转。 第三,让与人应将有关债权的证明文件全部交付于受让人,并告之受让人行使债权所必需的一切情况。 (2)债权让与的对外效力 对外效力是指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的效力,即债权转移给受让人的结果与债务人的关系。 债权让与合同生效后,因转让合同不具有公示性,债务人对让与的事实可能并不知情,所以债权让与合同对债务人并不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务人收到债权让与通知时,债权让与合同对其才产生法律效力。这些法律效力表现在: 第一,债权人的更换。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不得再向让与人(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第二,抗辩权的援引。债务人对让与人(原债权人)所享有的抗辩权,在债权转让后,仍然可以对抗受让人。 第三,可以主张抵销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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