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8年案例分析第66—70题)2002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开发用于特种设备的变频装置的技术合同,双方约定乙在合同生效后的3个月内将该变频装置的图纸一份及样品一套送交甲,专利权归甲所有,甲支付乙开发费用100万元。2002年8月,甲取得该变频装
(2008年案例分析第66—70题)2002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开发用于特种设备的变频装置的技术合同,双方约定乙在合同生效后的3个月内将该变频装置的图纸一份及样品一套送交甲,专利权归甲所有,甲支付乙开发费用100万元。2002年8月,甲取得该变频装
admin
2013-10-23
49
问题
(2008年案例分析第66—70题)2002年6月6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开发用于特种设备的变频装置的技术合同,双方约定乙在合同生效后的3个月内将该变频装置的图纸一份及样品一套送交甲,专利权归甲所有,甲支付乙开发费用100万元。2002年8月,甲取得该变频装置后,于2003年3月5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审查通过,于2004年1月授予发明专利,随后甲与丙于2004年11月18日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04年12月18日向专利局申请登记,经专利局审查于2005年1月10日予以登记,并在同年的2月10日的专利专刊上予以公告。当丙实施该专利技术时,发现市场上已有此种装置出售,经调查系甲所为,遂要求甲停止销售并收回产品,甲解释其销售的产品为以前剩余积压的产品,不同意收回。
(2008年案例分析第68题)甲在将变频装置的专利权转让给丙以后,对其剩余的专利产品( )。
选项
A、甲可以自行销售,不构成侵权
B、经丙同意后,甲才能销售
C、经专利主管部门批准后,甲可以销售
D、丙有权要求甲停止销售,并赔偿损失
答案
A
解析
本题所考杏的考点为专利转让后原专利产品的处置。由于专利权转让合同转让的是专利权,而转让之前所生产的专利产品属于物权人所有,除非另有约定,物权人拥有处分权,包括进行出售。由此,本题的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8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下列问题:关于贺某的抵押权存续期间及张某的保证期间的说法,下列选项
下列有关担保的分类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在下列情形中,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有()。
甲是一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公司成立后不久,甲因家庭发生变故,想把自己的部分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下列哪类不属于“公共场所”的
保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的,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当在()。
关于留置的效力说明有误的是()。
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包括()方面。
(2011年案例分析第87—90题)甲公司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0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销售收入6000万元;(2)销售成本(含税金)4000万元;(3)销售费用800万元(其中广告费600万元);(4)管理费用600万元(其中业务招
甲公司自1994年起其生产的衬衫上使用“娇月”商标;1996年,乙公司也开始使用“娇月”商标。乙公司1997年10月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注册商标申请,1998年3月乙公司的“娇月”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其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服装。1999年1月,乙公司发现
随机试题
IPv6地址空间由IPv4的32位扩大到________位。
二进制数进行“或”运算,01001101V00111101的结果是________。
A.2个月B.4个月C.5个月D.6个月E.7个月能认识生人和熟人的月龄是
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火于该条文所表现的宪法规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参谋人员或某部门的主管人员所拥有的原属直线主管的那部分权力是()。
根据下面材料回答问题。2001~2008年,社会投资用于地质勘查投资的资金平均每年约增加()亿美元。
A.条件(1)充分,但条件(2)不充分。B.条件(2)充分,但条件(1)不充分。C.条件(1)和条件(2)单独都不充分,但条件(1)和条件(2)联合起来充分。D.条件(1)充分,条件(2)也充分。E.条件(1)和条件(2)单独都不充分,条件(1)和
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l万美元,城镇化率超过60%,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尽管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复杂的变化,但我国
Ifyouwanttoloseweight,butarenotafanofthegym,theresultsofanewstudycouldofferawelcomealternative.People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