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惠通向广联公司购买5辆“华夏”牌汽车。广联公司按合同约定将汽车运至惠通公司所在地港口。该地海关接举报扣押了汽车,并最终认定广联公司提供的5辆“华夏”牌汽车为国外某一品牌汽车,广联公司将其冒充国产车进行非法销售,遂决定没收该批汽车。广联公司在提起行政诉讼后,
惠通向广联公司购买5辆“华夏”牌汽车。广联公司按合同约定将汽车运至惠通公司所在地港口。该地海关接举报扣押了汽车,并最终认定广联公司提供的5辆“华夏”牌汽车为国外某一品牌汽车,广联公司将其冒充国产车进行非法销售,遂决定没收该批汽车。广联公司在提起行政诉讼后,
admin
2013-06-09
20
问题
惠通向广联公司购买5辆“华夏”牌汽车。广联公司按合同约定将汽车运至惠通公司所在地港口。该地海关接举报扣押了汽车,并最终认定广联公司提供的5辆“华夏”牌汽车为国外某一品牌汽车,广联公司将其冒充国产车进行非法销售,遂决定没收该批汽车。广联公司在提起行政诉讼后,向法院提供了该批汽车的技术参数,广联公司员工丙出庭作证。海关提供了某省商检局对其中一辆车的鉴定结论。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广联公司在提供图片及技术参数时,应附有说明材料
B、海关提供的鉴定结论的效力优于广联公司员工丙的证人证言
C、某省商检局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工商局及其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商检局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商检局的盖章
D、对某市工商局的没收决定,惠通公司具有原告资格
答案
A,B,C
解析
依据《行诉证据规定》第10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广联公司在提供图片及技术参数时,应附有说明材料,所以A项正确。依据《行诉证据规定》第63条规定:“……(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故选项B正确。依据《行诉证据规定》第14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选项C正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关键是看其合法权益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内在的关联。海关对广联公司将国外汽车冒充国产车进行非法销售的行为作出的没收决定,与惠通公司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惠通公司可能由此受损,但其受损并非由该行政处罚直接引起,惠通公司不具有原告资格,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6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营业地在我国的甲公司向营业地在英国的乙公司订购电脑2000台。合同规定,电脑价格为每台600美元CIF上海,2004年7月2日纽约港装货,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问题。货物于2004年7月2日装船,但是外包装有破损。乙公司向船公司出具了货物品质的保函。船长应乙
营业地在我国的甲公司向营业地在英国的乙公司订购电脑2000台。合同规定,电脑价格为每台600美元CIF上海,2004年7月2日纽约港装货,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问题。货物于2004年7月2日装船,但是外包装有破损。乙公司向船公司出具了货物品质的保函。船长应乙
某省人民政府鉴于本省毒品犯罪猖獗的状况,组织一些专家及相关领域的专门人士起草了《关于增设吸毒罪的决定》,并拟提交省人大审议通过。关于以上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立法解释的形式?()
下列哪些行为不符合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
下列关于行政诉讼法律冲突适用规则表述正确的是:()
我国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机关?()
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是哪一项?()①“三权分立”是指把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部分,并分别由国家的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掌握②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虽然不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但可以作为法律渊源③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机关体
用人单位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随机试题
体检的重点是首选的辅助检查是
遗忘综合征
不属于细胞因子的是
用于区别3-OH黄酮和5-OH黄酮的显色反应是
患者,男性,28岁,3天前因外伤左上中切牙冠折,要求美观修复。检查:牙冠切1/2缺损,牙髓暴露,探痛明显。牙龈红肿,牙石多。叩痛(+),工度松动。余牙良好。修复前要做的工作中不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新、改、扩建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水泥生产项目要严格执行()。
所谓(),是指在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Sometimeinthenextcentury,thefamiliarearly-newspaperonthefrontgatewilldisappear.Andinsteadofreadingyournewspap
Readthearticlebelowaboutsalespromotion,andthequestions.ChoosethecorrectwordorphrasetofilleachgapfromA,B.C
Winningtheparty’snominationforpresidentsignaledthe______ofthesenator’spoliticalcareer;hehadreachedhisultimat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