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是一名律师,他对侦查人员询问证人的下列做法均提出了异议。请问:侦查机关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
张某是一名律师,他对侦查人员询问证人的下列做法均提出了异议。请问:侦查机关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
admin
2021-08-01
25
问题
张某是一名律师,他对侦查人员询问证人的下列做法均提出了异议。请问:侦查机关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
选项
A、侦查人员要求证人到侦查机关接受询问
B、侦查人员对证人甲和乙一起进行了询问
C、侦查人员未在询问笔录上签字
D、侦查人员要求证人自行书写证言
答案
AD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7、99、95条的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询问笔录应当交证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证人认为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证人要求自行书写证言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证人亲笔书写证言。据此,本题选项B和C错误,律师对这两项提出的异议缺乏法律根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0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现甲公司拟将其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子公司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设某国一些公司向我国倾销新闻纸。给我国纸业造成严重损害。依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多国进口到中国的某种钢材数量激增,导致中国同类钢材的生产企业遭受实质损害,经查其中来自甲国的该种钢材的数量最多。依我国相关立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两公司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胜诉一方天宇公司向败诉方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依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甲国某航空公司的一民航飞机从中国出发,在乙国上空发生空难,该甲国航空公司在中国有代表机构,该飞机曾抵押给了丙国某银行。关于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及抵押权的诉讼管辖及法律适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一对法国夫妇婚后移居西班牙,后来华工作。该夫妇于2011年收养一名中国儿童并决定一起回西班牙生活。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该夫妇收养中国儿童的条件和手续适用的法律,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甲银行为乙公司出具了独立保函,后甲银行主张该独立保函的权利义务已终止了,依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属于该规定涉及的可以终止的情形?()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订立了进口设备合同。后因遇到无法预见与不能克服的障碍,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将此情况通知甲公司。甲公司直到交货期过后才得知此事。乙公司的行为使甲公司遭受了损失。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
下列行政案件中哪些可以构成选择管辖?()
天津某土产公司向吉林某农产品公司购买价值20万元的优质大豆,吉林公司交货后,天津公司拒绝付款。为此,吉林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求天津公司支付货款。天津公司认为吉林公司用劣质大豆充当优质大豆,因此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天津公司既未提出异议又未履行义务,而是向
随机试题
直肠癌根治术后腹壁造口应维持多大的直径
宫缩压力试验的目的是()。
我国现行的施工质量计划的方式不包括()。
某市甲银行下属金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金银首饰零售业务,兼营金银首饰的来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清洗、修理业务。2019年3月主要发生下列业务:(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纯金首饰取得销售收入50万元,销售纯金首饰同时收取的包装盒价款0.25万元
吃橘子时,岚岚说:“老师,你给我剥皮。”王老师大声说:“咱们来帮小橘子脱衣服吧,看谁做得又快又好!”小朋友们争着说:“好!”“我来!”大家争相动起手来,岚岚也在模仿中学会了剥橘子皮。王老师的行为体现了其善于()。
下列批评家中,提出文学艺术“境界说”的是()。
研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研究执法中的问题和对策属于( )。
茅盾是我国一位著名作家的笔名,这位作家的原名是()。
红叶子理论认为:一个人职业的成功不在于红叶子的数目多少,而在于他是否具备一片特别硕大的红叶子,这片特别硕大的红叶子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根据个人优势不断努力才能获得。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项能用红叶子理论解释?
WhatisthelargestethnicgroupinSanFrancisc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