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必须履行的义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dmin2014-06-10  20

问题 关于律师必须履行的义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选项 A、刘律师一直在凯悦律师事务所执业,但是他的朋友与浩月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刘律师为了帮助朋友更好地打官司,就在业余时间到浩月律师事务所工作,专门负责朋友的案子
B、程律师在飞机上遇到一个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于是他就直接接受了这个人的委托,并收取了10000元费用
C、曾担任法官的叶律师,从人民法院离任 1年之后,就担任了某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D、天诚律师事务所及其所内律师不可以以支付介绍费的方式争揽业务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律师应当履行以下执业职责:(1)不得在2个或2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因涉及专业领域问题而邀请另一律师事务所参与办理,且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被邀请的律师事务所之间以书面形式约定法律后果由前者承担并告知委托人的,不违背上述的规定。(2)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进行独立的职业思考与判断,认真、负责。(3)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作出某种判断时,应向委托人表明作出的判断仅是个人意见。(4)提供法律服务时,不仅应当考虑法律,还可以以适当方式考虑道德、经济、社会、政治以及其他与委托人的状况相关的因素。(5)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庄重、耐心、有礼貌地对待委托人、证人、司法人员和相关人员。(6)在执业活动中不得从事,或者协助、诱使他人从事以下行为:……(7)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额外报酬、财物或可能产生的其他利益。(8)曾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离任后未满2年,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A中的刘律师同时在两家律师事务所执业,且在第二家律所执业的理由并不是因涉及专业领域问题而邀请另一律师事务所参与办理,且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被邀请的律师事务所之间也没有以书面形式约定法律后果由前者承担并告知委托人,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的情形属于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所以也是错误的。选项D的做法不违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正当竞争的相关规定,是正确的。选项C中,该律师从法院离任未满2年,还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D项正确,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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