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无权采取以下哪项措施?( )

admin2013-07-02  15

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无权采取以下哪项措施?(    )

选项 A、要求有关单位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并进行复制
B、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C、发现城乡规划未按法律规定进行时,有权通知银行冻结相关单位的资金
D、要求有关单位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

答案C

解析 《城乡规划法》第53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行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可见,ABD选项均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C选项不属于法律规定可采取的措施,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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