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添附理论中附合情形的是( )。

admin2009-01-19  18

问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法添附理论中附合情形的是(    )。

选项 A、甲、乙的油混在一起
B、甲为乙装修门市房
C、甲将乙的石料加工成水墨砚
D、甲将乙的纪实作品加工成自传作品

答案2

解析 考查要点是添附。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合并在一起,形成一种不能分离的财产。添附有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情况。附合与混合的区别在于,在混合的情况下,已经无法识别原各所有人的财产;在附合的情况下,则原各所有人从财产仍然能够识别。此外,混合与附合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在混合的情况下,难以适用物上请求权,只能采取损害赔偿的方法或者补偿的方法。而在附合的情况下,因为能够拆除,所以可以采取恢复原状的方法。本题中,A项属于混合,B项属于附合,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排除A项。C项属于加工,而不是附合,排除C项。注意:物权法上的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财产,将其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财产。 D项表述的加工作品的行为不是添附中加工的含义,不要混淆。但无论如何,D项与题意不符,应当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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