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抗诉的方式是( )。

admin2008-09-01  27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抗诉的方式是(    )。

选项 A、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检察院对基层人民法院
C、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或者下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以及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故 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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