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评两税法。

admin2018-07-12  48

问题 述评两税法。

选项

答案(一)内容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在宰相杨炎的建议和推动下,唐王朝对国家税收体制做出重大调整。在继承先前地税和户税征收精神的前提下,废止已陷入困境中的租庸调制,改行统一按每户的实有田亩和资产征税,每年分夏秋两次交纳,是为两税法。两税法的主要内容是:(1)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徭、杂税,但保留丁额。(2)不分主户(当地土著户)、客户(外来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为准登入户籍,交纳赋税。(3)不再按丁征税,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根据资产定出户等,按户等征收户税,定税计钱,折钱纳物,即以钱计算税额,折合成实物交纳;根据田亩数量征收地税,地税以大历十四年(779年)的垦田数字为准,交纳谷物。(4)没有固定住处的行商也要纳税。税额初为其收入的三十分之一,后改为十分之一。(5)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要在6月交完,秋税要在11月交完。(6)“量出制人”。中央根据财政支出的需要先做预算,定出总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全国没有统一的税率。 (二)意义 (1)两税法是一种比较适应当时情况及历史发展趋势的制度。它与当时土地高度集中,大多数农民失去土地成为佃户,以及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相适应。两税法由主要按丁口征税转向主要按土地和资产征税,这是中国封建经济的新发展在赋税制度上的反映,是封建税制的一个重要改革,是税制的一大进步。(2)此法把租庸调和各种杂徭、杂税合并,建立了统一的税制,在一定时期内,既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使人民的负担有所减轻。(3)此法规定官僚、贵族、客户、不定居的商人都要纳税,这就扩大了税源。又此法规定按土地、资产的多少征税,比租庸调不管居民有多少土地、资产,一律按丁征税合理。这样的一些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税集中在贫苦农民身上的不合理状况。(4)此法关于定税计钱、折钱纳税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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