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王飞、高云夫妇二人均已年过四十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
王飞、高云夫妇二人均已年过四十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
admin
2013-08-14
25
问题
王飞、高云夫妇二人均已年过四十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而遗弃了王小平,现在十分后悔,要求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经亲子鉴定及其他相关证据证实,李某确系王小平的生母。王飞、高云夫妇不同意李某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的收养关系。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李某是否有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选项
答案
李某无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依据《收养法》的相关规定,有权利解除成年子女与养父母收养关系的主体权限于成年子女与养父母,故李某无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tC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某地将原本规划为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转建成别墅。村民向有关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记者在随后的调查采访中,竟被当地一位官员质问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请谈谈你对这一事情的看法。
监狱邀请心理咨询师来进行演讲。你应该怎么安排?
请就中国式过马路,开车打手机,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谈谈你的看法。
针对某市随地吐痰、随地扔垃圾的现象,有些人认为应该用法律来进行制约,有些人认为应该用教育进行道德的自我约束,你怎么看?
在工作中,领导决策错误。你怎么办?
作为一名新公务员,到农村去学习,怎么扮演好“小学生”和“传声筒”两个角色?你有什么样的实践计划?
《唐律疏议.名例律》:“诸犯私罪者,以官当徒者,五品以上,一官当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当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当。以官当流者,三流同比徒四年。”“诸以官当徒者,罪轻不尽其官,留官收赎;官少不尽其罪,余罪收赎。”问题: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下列有关法系与法律体系含义的表述,哪项是不正确的?()
简述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1979年颁布的第二部《选举法》规定直接选举的投票方法是__________。
男性,45岁。酗酒后8小时出现中上腹疼痛,放射至两侧腰部,伴恶心、呕吐。查体:腹部有压痛、肌紧张及两侧腰腹部出现蓝棕色斑,血压75/55mmHg,脉搏110次/分。最可能的诊断是
以下哪项不属于NCCN-IPI
既治食积腹痛,又治疝气痛的药物是
患者,女,30岁。常年发际处长疖子,此起彼伏。同时有口渴,溲赤,便秘的症状。该患者应辨证为
争议处理是指保险合同发生纠纷后的解决方式,主要有()。
在个人商用房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中,银行的下列做法恰当的有()。
据某省卫生防疫部门统计,被狗咬伤后到医疗机构接种狂犬疫苗的人中,仅有1%感染上了狂犬病。但也有些人被狗咬伤后仅是在家自行处理。该省卫生防疫部门据此推测,被狗咬伤的人群中,感染狂犬病的人所占比例高于1%。以下最有力支持这一推测的是()
μC/OS–Ⅱ系统内核提供的基本功能有:【69】、任务间通信与同步、任务调度、时间管理和【70】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