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下辖某县土地管理部门作出收回甲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甲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甲公司向焦作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焦作市土地管理部门受理后,经过审查,作出维持县土地管理部门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请分析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符合法

admin2011-02-19  32

问题 河南省焦作市下辖某县土地管理部门作出收回甲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甲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甲公司向焦作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焦作市土地管理部门受理后,经过审查,作出维持县土地管理部门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请分析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甲公司不服焦作市土地管理部门的行政复议决定,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保护公司的权益?

选项

答案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滩涂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所以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符合法律规定,甲公司不服焦作市土地管理部门的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保护本公司的权益。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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