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构成何罪?如不构成,说明理由。 假设作为单位的这部分奖券在开奖前被盗窃犯陈某盗走,后来陈某发现有一张中了一等奖,一张中了二等奖,两套住房已为陈某领取。陈某案发,两套住房的价值是否包括在陈某的盗窃数额内?

admin2008-12-16  41

问题 赵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构成何罪?如不构成,说明理由。
假设作为单位的这部分奖券在开奖前被盗窃犯陈某盗走,后来陈某发现有一张中了一等奖,一张中了二等奖,两套住房已为陈某领取。陈某案发,两套住房的价值是否包括在陈某的盗窃数额内?

选项

答案关于陈某盗窃罪的数额计算问题,根据 1997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盗窃的解释》第5条第(2)项的规定,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不论能否即时兑现,均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利息、奖金或者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在犯罪数额之内)。所以,陈某盗窃罪的犯罪数额应当包括两套住房价值。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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