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天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乙公司申请破产。2011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案件,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经查: (1)丙会计师事务所曾于2007年担任乙公司的财务

admin2013-02-15  29

问题 明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天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乙公司申请破产。2011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案件,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经查:
    (1)丙会计师事务所曾于2007年担任乙公司的财务顾问,丙会计师事务所拟派出的注册会计师张某之妻现为明天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2)2011年4月1日,明天公司与A公司订立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同日,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合同,明天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向债权人A公司设定抵押,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3)明天公司的股东B公司认缴的货币出资额为180万元,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尚有80万元未缴付。丙会计师事务所要求B公司立即缴纳该出资,B公司以尚未到2年的出资期限为由表示拒绝。由于明天公司尚欠B公司80万元的货款,B公司主张以其80万元的债权抵销其尚未缴付的80万元出资。
    (4)明天公司与C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签订了一份200万元的买卖合同,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双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
    (5)D公司于2011年4月1日向E银行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为6个月。明天公司作为D公司的连带保证人和E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指出明天公司的保证责任能否免除,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明天公司的保证责任不能免除。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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