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和张某因交易A市甲区某小区一套房屋,到甲区房产交易管理所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双方申报交易价为32.4万元。经甲区房产交易管理所确认该房交易价为34万元。因受甲区地方税务局委托代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甲区房产交易管理所以34万元交易价对李某征收营业税及个

admin2013-03-06  25

问题 李某和张某因交易A市甲区某小区一套房屋,到甲区房产交易管理所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双方申报交易价为32.4万元。经甲区房产交易管理所确认该房交易价为34万元。因受甲区地方税务局委托代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甲区房产交易管理所以34万元交易价对李某征收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税款6346元。李某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决定;李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返还多收的营业税880元,个人所得税160元,合计1040元。在一审程序中,甲区地方税务局向人民法院提供了下列证据:(1)房地产交易申请表;(2)李某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合同;(3)房产税契存根,载明交易价为34万元;(4)甲区地方税务局与甲区房产交易管理所的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5)有关税务征收的依据,包括所在省政府颁布的《城市房屋管理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所在省、所在市地方税务局的有关税收文件。
如果一审程序中,甲区地方税务局法定代表人(该局局长)刘某委托该局副局长孙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某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而刘某本人未到庭参加诉讼;李某则委托代理人赵某参加诉讼,李某本人也到庭参加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刘某未到庭参加诉讼,行政诉讼中止
B、刘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缺席判决
C、因刘某已经委托副局长孙某参加诉讼,孙某为本案甲区地方税务局的诉讼代表人
D、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方可委托诉讼代理人,本案仅李某一个原告,故李某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诉讼代理人应当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诉讼行为

答案E

解析 (1)选项AB:在本题中,甲区地方税务局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其法定代表人本人未出庭不导致诉讼中止,也不导致法院作出缺席判决。(2)选项C:法定代表人是行政机关的代表者,代表法人进行诉讼;在本题中,刘某是甲区地方税务局的诉讼代表人,孙某只是诉讼代理人。(3)选项D:如果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则由推选产生的1-5名当事人作为诉讼代表人(而非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j9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