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欠丁公司货款180万元到期未能清偿,2015年2月3日,甲公司将其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2015年8月5日,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对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
甲公司欠丁公司货款180万元到期未能清偿,2015年2月3日,甲公司将其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2015年8月5日,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对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
admin
2021-05-12
24
问题
甲公司欠丁公司货款180万元到期未能清偿,2015年2月3日,甲公司将其拥有的商业用房以60万元的价格(市场价格为120万元)转让给非关联企业己公司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2015年8月5日,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对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如果己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甲公司管理人不能主张撤销
B、不论己公司是否善意,甲公司管理人均可行使破产撤销权
C、由于甲公司的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前6个月前,甲公司管理人无权主张撤销
D、由于房屋已经过户登记,己公司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公司管理人无权主张撤销
答案
A,C,D
解析
(1)选项A:“以明显不合理条件交易”,在合同保全撤销权中,必须第三人知情才可撤销;但在管理人的破产撤销权中,不要求第三人知情。
(2)选项CD:本题属于“破产受理前1年内”的可撤销行为,行为类型、行为发生时间均在可撤销范围内即可,与房产是否已经过户登记无关。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fy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支票绝对应记载事项的是()。
下列有关《物权法》中善意取得制度和担保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委托乙银行向丙企业收取款项,丙企业开户银行在债务证明到期日办理划款时,发现丙企业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可以采取的行为是()。
郑某开办公司资金不足,其父将3问祖屋以25万元卖给即将回国定居的郭某,但其父还未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即去世。郑某不知其父卖房一事,继承了这笔房款及房屋,并办理了登记手续。随后,郑某以3间祖屋作抵押向陈某借款10万元,将房产证交给了陈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营企业董事会职权的有()。
单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但是并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后来其做生意需要资金,将该股权转让给知情的罗某,并约定之后由罗某承担出资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的是()。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该董事会某次会议发生的下列行为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
甲公司是乙中央企业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乙企业的重要子公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需报国资委审核同意的是()。
随机试题
公证协会是
疏散走道是疏散时人员从房间门至疏散楼梯或外部出口等安全出口的通道,通常作为火灾疏散时第一安全地带。下列建筑物疏散走道设置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的是()。
企业盘亏现金的净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Y公司是一家连锁销售公司,在全国有连锁商店200多家,另外还有自己的加工企业。A注册会计师是Y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项目负责人,在审计过程中,需对助理人员提出有关问题予以解答,并对其编制的有关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请代为做出正确的专业判断。
“社会支持评定量表”的维度包括()。
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尊敬教师,接受指导,主动自觉地进行学习。课堂气氛和谐,师生之间往往能形成积极、平等的双向交流。这一类型的师生关系模式属于()。
新型农民,与传统农民相对,主要内涵包括五个方面,即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讲文明、守法纪。有文化,指具有一定的知识,具有辨别是非的能力。懂技术,指掌握一定的科学技术知识、劳动经验和生产技能。会经营,指具有一定的市场意识、信息接收与反馈能力,能够参与市场竞争
把下面的六个图形分为两类,使每一类图形都有各自的共同特征或规律,分类正确的一项是:
甲非法举办推介会,以支付40%的年息为条件,向50多名退休人员借款300多万元。甲后将这笔钱转借给乙,并约定收取60%的年息。不料乙携款潜逃,致甲无法归还借款,甲的行为应认定为()(2016年一法专一第10题)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