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到本村乙家买柴油时,因屋内光线昏暗,甲欲点燃打火机看油量。乙担心引起火灾,上前阻止。但甲坚持说柴油见火不会燃烧,仍然点燃了打火机,结果引起油桶燃烧,造成火灾,导致甲、乙及一旁观看的丙被火烧伤,乙、丙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检测,乙储存的柴油闪点不符合标准。甲

admin2021-01-31  43

问题 甲到本村乙家买柴油时,因屋内光线昏暗,甲欲点燃打火机看油量。乙担心引起火灾,上前阻止。但甲坚持说柴油见火不会燃烧,仍然点燃了打火机,结果引起油桶燃烧,造成火灾,导致甲、乙及一旁观看的丙被火烧伤,乙、丙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检测,乙储存的柴油闪点不符合标准。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2008/2/10)

选项 A、危险物品肇事罪
B、失火罪
C、放火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诸罪之间的区分和关联。其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可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本题考查了故意与过失的区分:其二,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1)客观上造成了火灾,主观上需判断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形式。本案甲对“点燃打火机”的行为系生活意义上的“故意”,即对行为有意(有意行为);但刑法上的故意、过失是对结果的心态。对于火灾结果,本案行为人没有预见,而应当预见(乙提醒能够预见),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可触犯失火罪。故而C选项的放火罪首先排除。
(2)危险物品肇事罪要求在生产作业中实施违反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要求在生产、作业中实施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的行为。本案发生在日常生活中,未发生在生产作业中,不能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应以失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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