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说法是正确的?( )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18-11-23
42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因哄闹、冲击法庭,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
B、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C、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D、对违反法庭纪律擅自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人员,人民法院可以暂扣其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答案
A,B,D
解析
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81条的规定,因哄闹、冲击法庭,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77条的规定,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训诫的内容、被责令退出法庭者的违法事实应当记入庭审笔录。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5条的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D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176条第2款的规定,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d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刑事诉讼中,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法庭审理期间李声称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李妻也提出其证言出自侦查人员的威胁、引诱、欺骗。经法院查明,上述情况属实。下列证据材料哪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005年司考,卷二,第68题)
某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后,对张某的受贿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侦查和审查起诉后,发现指控其受贿罪的证据不足。但是该检察院发现张某拥有小别墅一栋、私家宝马车一部、另有近百万元银行存款,犯罪嫌疑很大。如果检察机关要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对张某提起公诉,需要证明下列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05年司考,卷二,第97题)
在一起受贿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和辩护人出示了同一个证人的证人证言,但内容不一致。合议庭为了核实该证据,在庭后对证人进行了询问,并且依据未经法庭质证的询问笔录作为定案的根据。法院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根据法的不同角度的分类,刑事诉讼法属于()
马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马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二审程序审理该案,关于二审合议庭的组成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刑事诉讼中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某市检察院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之一系其堂妹,故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意。下列关于张某在申请回避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2005年司考,卷二,第24题)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李某故意伤害一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检察院正确的做法是()
随机试题
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是()
下列有关可燃物叙述错误的是()。
正常上唇的特点不包括
全身粟粒型结核病常常是肺结核经哪种途径播散的结果
A、黄柏B、秦皮C、木通D、肉桂E、牡丹皮含草酸钙砂晶的药材为
某居住区占地160000m2,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为80000m2,商店、学校等建筑占地8000m2。居住区内道路用地16000m2,停车场、公共活动场所占地8000m2,计划预留建设用地8000m2。该居住区目前的空地率为()。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包括的内容有()。
下列有关“实收资本”账户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新型的师生关系要求()。
在考生文件夹中有一个工程文件sjt5.vbp。该程序的功能是从in5.txt文件中读入40个数据,统计这些数据中素数的个数,并找出所有素数中最小的素数(判断素数的函数已给出)。最后将杏找和统计的结果分别显示在标签Label4和Label3中(窗体外观如图所
最新回复
(
0
)